江苏/泰州-2025-09-22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至中和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研发与制造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研发与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高新区(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能路*号(租赁江苏星海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江苏至中和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至中和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拟投资*****万元,租赁江苏星海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能路*号)****平米的厂房,用于建设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研发与制造项目。项目主要购置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数控磨齿机、高速滚齿机、数控磨床、线切割机床、光谱仪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套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为喷漆房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为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打磨、喷枪清洗、喷漆、晾干等工序未捕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中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沉渣、废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污泥。其中,废金属边角料、沉渣、废砂轮片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通讯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