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2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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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元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泳彤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新和街***号
四、基本情况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标的技术需求,所投产品无商标,符合性审查不应当通过
投诉事项*:中标人所投产品未通过“***”认证,并虚假承诺相关内容。
投诉事项*:中标人涉嫌虚假承诺《投标(响应)函》
投诉事项*:询价小组评审不当,导致更正公告适应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