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2
四川/达州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5-09-22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博文楼、弘致楼教室桌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号*号楼***

被投诉人:四川文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伟森盛业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临津产业园

四、基本情况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文理学院****年博文楼、弘致楼教室桌椅(*****************),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针对多项产品要求产品测量实物图、产品结构设计图,该要求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涉嫌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将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评分项,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家具布局图、家具效果图,该要求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涉嫌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样品的规定涉嫌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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