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5-09-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配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美易华供应链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号*栋**楼****
被投诉人: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号天合凯旋广场*幢*楼
被投诉人: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理县杂谷脑镇兴隆村**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配置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具体条款互相矛盾,招标文件对此次采购项目中两款产品“通风橱、专用天平防震桌”虽有认证要求,但评审规则模糊,未体现具体评审内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规定,导致政策落实模糊、评审规则失衡,损害我司公平竞争权; 我司在投标文件中均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在政策响应维度方面具有优先资格,中标候选人“四川丁一卯二科技有限公司”,政策响应义务未达到,不符合优先采购要求,中标合法性存疑;
投诉事项*: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存在主观随意性,协商评分的情况,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评审专家成员专业性、权威性存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理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