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共享中药房煎药设备包装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2025-09-22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智慧共享中药房煎药设备包装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芜湖-2025-09-22 00:00:00
智慧共享中药房煎药设备包装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
智慧共享中药房煎药设备包装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智慧共享中药房煎药设备包装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预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共享中药房煎药设备包装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预成交结果信息

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息:*、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元,服务期限:*年;*、山东九源康城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元,服务期限:*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无效供应商情况:河北澳利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未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中药液包装复合膜”技术参数“***.所投产品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备案,并提供网站药包材登记数据的备案截图”的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询比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芜湖市医药供应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金鼎镜街**号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谢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座

联系方式:贺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