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09-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德清县中医院多导电生理仪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香城北路***号附**号
被投诉人*:德清县中医院
地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街***号
被投诉人*: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号星运大厦*幢***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对德清县中医院多导电生理仪(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本机关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于****年*月**日向投诉人邮寄《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于****年*月*日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诉称
*、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杭州振亿坚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利用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谋取中标、成交。
事实依据:根据杭州振亿坚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知:“*.(德清县中医院多导电生理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见附件*)
我公司根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查询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得知: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是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因此,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见附件*,附链接:*****:/******.***.***.**/**********/
**********/************/*/***/**********/********************.***)截图如下:(截图:略。)
我公司根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查询到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得知: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营业收入为*,***,***,***.**元,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为***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为*,***人,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为*,***人。(见附件*)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月**日的公开回复:“母(总)公司划型时,从业人员为母(总)公司与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业人员之和。”以及****年**月**日的公开回复:“依据《民法典》《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等有关规定,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见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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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母公司划型时,从业人员应为母公司和子公司从业人员之和。(截图:略。)
所以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末员工总人数应为*,***人。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的营业收入达到*,***,***,***.**元,员工人数为*,***人。按工业行业划分,该公司属于大型企业。
(下略,详见附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预算***万元,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德清县中医院委托,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于****年*月**日开标、评审,****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共三家,分别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振坚科技有限公司、定州盛欢商贸有限公司。其中,杭州振亿坚科技有限公司总分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万元。
*、****年*月**日,德清县中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诉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不满意的质疑函。****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投诉事项相关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中“附前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多导电生理仪,所属行业:工业。
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该行业的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中“一、总则”:
*.*.*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相关供应商杭州振亿坚科技有限公司的本项目投标文件中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内容如下:(*)《资格文件》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德清县中医院多导电生理仪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德清县中医院多导电生理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诉调查处理阶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本机关向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发送《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请其提供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数据,并根据****年度相关数据对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工业的中小企业作出认定。****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的书面回复,内容为:“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工业的小型企业。”
(下略,详见附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德清县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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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德清县中医院多导电生理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