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后勤类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22
四川/内江 中标结果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后勤类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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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后勤类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后勤类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 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其他服务 | 采购后勤类服务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满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红建、成欣值、杨惠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 账号:*****************; 行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云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段*号*楼(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