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09-22
安徽/池州 变更澄清
池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池州-2025-09-22 00:00:00
池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池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采购人需先跟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市直各单位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用车协议,采用对公转账付款方式。”更正为“采购人需先跟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市直各单位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用车协议,采用对公转账付款方式。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日根据实际情况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相应金额发票支付一次费用。

*.采购需求服务需求其他要增加:*、人员要求:本项目需要配备管理服务人员*人,分别与采购人及市直各单位对接。

*.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自有车辆:*.供应商自有车辆**辆,其中**座(含)以上车辆不少于**辆得*分;每增加**辆加*分,本项最高得分**分。”更正为“自有车辆:*.供应商自有车辆**辆,其中**座(含)以上车辆不少于**辆得*分;每增加*辆加*.*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管理服务人员:*、驾驶员不少于**人得*分,每增加**人加*分,本项最高得分*分。”更正为“管理服务人员:*、驾驶员不少于**人得*分,每增加**人加*.*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磋商邀请中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三室(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号楼三楼)。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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