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在北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 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服务方全额投资、建设及运维光伏设施,北海市中医医院提供场地资源,建设面积约*****平方米,支付场地内光伏设施所发电量的电费,剩余电量由服务方处置。 项目合作期限为**年(自正式并网之日起计算),双方书面确认之后可延长*年。项目目标是通过太阳能发电,为北海市中医医院提供清洁能源,提升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报价形式: (一)采用电费优惠报价方式,报价范围:比实时同类电网电价降低≥*.**元/度。 (二)实时同类电网电价的定义:电价基准为北海市电网公司发布的“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分时电价差”,具体以每月电网公司出具的《电费通知单》中“电度电价”为准。 若电网基准电价调整,服务方电价同步按“新基准电价*中标优惠价”调整,调整周期与电网调价周期一致,服务方需在电网调价后 * 日内书面告知医院。 (三)电费结算的具体规则:计量点设置在光伏系统并网点(安装电网公司认可的双向智能电表),每月 * 日前由双方共同抄表确认用电量。 三、工作要求: 服务方需承担项目的全额投资、建设及运维工作,确保项目高效运行。具体要求包括: (一)全额投资责任:服务方负责所有资金投入,涵盖光伏电站(至少******)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并网手续,无需北海市中医医院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二)建设实施:包括光伏组件、支架、供电网络附属工程、供电设施等必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系统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另外,门诊四楼屋面需要配合项目空调机房实施封闭式框架建设(具体建设标准以业主方需求为准),如需第三方进行屋面荷载专项评估工作,由服务商负责聘请,以上产生的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 (三)运维保障:合作期内(**年+*年延期)承担设备日常维护、故障及时修复、系统性能优化及安全管理,确保发电效率******化,并承担所有运维保障费用。 (四)风险控制:在施工和运维过程中,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对北海市中医医院正常运营造成干扰,一切风险及不良后果由服务方全部承担。 (五)实际建设方案及建设周期需与北海市中医医院协商确定后方能实施,意见建议以北海市中医医院需求为主,后期运营中,如北海市中医医院有建设发展需求,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拆改已经完成建设的所有光伏内容),如涉及拆改补偿,由双方按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六)项目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北海市电网接入规范,服务方承诺确保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 **%,连续三年不达标由服务方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收益损失。 (七)服务方负责项目在广西能源局的备案、环评、安评及与北海市供电局的并网对接(含《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医院配合提供场地产权证明、用电负荷数据等必要资料,手续办理时限为签订合同后 ** 日内完成备案,** 日内取得电网接入批复。 (八)光伏系统建设需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及《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核心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需具备 *** 认证,且逆变器电磁兼容等级不低于 ***** *(避免干扰医疗设备)。 (九)施工期需执行“医疗区错峰作业制度”(如手术楼周边施工避开 *:*****:** 手术时段),施工区域设置全封闭隔音围挡(降噪≤** 分贝);光伏系统需配备独立接地装置及防孤岛保护装置,与医院备用电源系统实现联动切离,确保医疗供电安全。 (十)合同期内光伏设施所有权归服务方,服务方需确保资产完整(每年提交资产盘点报告);合同期满且无未结清债务的,设施所有权无偿转移给医院,服务方需配合完成资产过户(含设备档案、检测报告等),过户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