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9-22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千岛湖旅游新媒体平台技术服务与内容推广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年千岛湖旅游新媒体平台技术服务与内容推广项目 采购目录:*********平台运营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微信平台:“千岛湖旅游”每周编发*期,每期不少于*条;“千岛湖文体旅发布”根据局工作需要发布,每周发布*期以上,每期不少于*条;“淳安县博物馆”、“淳安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期以上,每期不少于*条;“淳安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期,每期不少于*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中标方应着重做好对招标方新媒体帐号正常运营之技术支持,确保受众获得最佳阅读体验。;本项目包括微信平台“千岛湖旅游”“千岛湖文旅体发布”“淳安县博物馆”“淳安县图书馆”“淳安县文化馆”和微博平台“千岛湖旅游”及小红书“千岛湖旅游”、抖音“千岛湖旅游”“淳安县文化馆”、视频号“千岛湖旅游”“淳安县文化馆”**个官方帐号的技术服务和内容推广需求。;不能出现内容错漏,不能出现较大投诉或导致被上级通报的情况。;*年。 |
| 联系人 | 朱娃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