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09-22 00:00:00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检验科设备租赁、试剂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检验科设备租赁、试剂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其中设备租赁费*****元/年,常用试剂耗材*******元/年,非常用试剂耗材*******元/年。 招标内容: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检验科设备租赁、试剂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服务期:*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包含二、三类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并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卫生健康局,电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阳县中医院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瑞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虞山新居*区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