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5-09-22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宣传服务及短视频制作发布服务单一来源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宣传服务及短视频制作发布服务单一来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号****室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茜(女)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号******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宣传服务及短视频制作发布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有把握宣传导向,承担统筹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媒体新闻发布等方面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长宁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宣传报道,长宁区绕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聚焦长宁产业发展、人才聚集、商业生态、区域发展等,策划制作新媒体矩阵专题活动、系列视频,充分依托主流媒体传播渠道资源,充分展示长宁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服务要求:开展专题宣传策划,加大主流媒体传播,加强深度内容报道,加强传播方向把控。提供完善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以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批后开始实施。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进度计划、具体费用明细等。实施过程中方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如确需变更,应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