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09-22 00:00:00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智能检修电源箱采购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智能电源检修箱采购文件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拟对****年智能检修电源箱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名称地址: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王庄乡王庄大街***号
物流参考:贵阳—王庄走贵黔高速王庄收费站出(**公里)
商务咨询联系人:许光科***********
技术咨询联系人:逄博***********
二、招标项目名称: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智能电源检修箱采购
三、项目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招标
四、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智能检修电源箱采购的主要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智能电源检修箱 | 详见附件 | *** | 台 | |
备注 | |||||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设备的专业制造厂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投标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投标金额;
(*)投标人(生产厂家)必须是*******质量认证合格企业;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设备生产及安装制作相关资质。
(*)能够遵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竞价规则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竞价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没有被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企业。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报价前**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可出具承诺书。
(二)、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合格的设备和服务证明
*)生产许可证及企业等级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
*)投标产品的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
*)专利及专有技术的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单机设备或其部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是全新、技术先进的、质量优越的、没有设计上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技术条件书》(或《技术规格和供货范围》)的规定并且适合于《技术条件书》(或《技术规格和供货范围》)规定的用途和目的;国产单机设备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
*)提供近三年度类似设备业绩介绍材料;
*)经审计的近三年度反映真实财务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须签字盖章);
*)银行信誉或资信等级证明;
六、送达投标意向书的最后期限
请于****年*月**日**:**点前将投标意向书(投标意向书中明确投标范围、联系方式等)邮件到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七、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商务标书构成(结合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由投标人签署的《投标一览表》和对应的《分项价格表》。
(*)由投标人签署的《投标函》、供货范围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企业营业执照(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近*年审计过的财务真实报告及资产负债和损益表、质量体系认证、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后打印)、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国家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范围)、行业业绩等资质。
(*)在所有价格表中,投标人应报出价格明细,详细注明参数、交货期、供货范围,外购件需注明生产厂家,报价含**%增值税、技术服务费、货物到交货地点运杂费等。
(*)资格审查文件,上述第五条中(二)包含资料。
*.技术标书构成(结合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性能技术参数、设备供货范围一览表、材质、单体设备重量、同类产品近三年有针对性同行业业绩、产品执行标准、包装运输、技术服务、资料交付、质量保证等其它内容。
*、以上两份文件分开制作(注释为**公司商务报价、**公司技术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面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正两副。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等与价格相关的商务函单独密封提交。
(*)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分开制作及密封,两个标书均不能体现整机设备价格。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点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商务部*楼会议室,现场投递投标文件,禁止邮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投标方综合评判后可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重要地方进行修改不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
*、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串标或哄抬标的价的;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高度雷同;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九、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
为便于招标,招标方有权在开标后请投标者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解答。投标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回答所澄清的内容,并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即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十、其他相关事宜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地点: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王庄项目现场)
*、商务与技术意见综合确定,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主要工艺指标的保证是合同的重要考核条件,请厂家如实认真填写,交货期也是我方一项重要选择依据。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年,安装调试完成,设备运行起计。
*.付款方式:
(*)主体设备及材料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款;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一个月无质量异议,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款;
(*)余合同总价的**%作为质保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计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
(*)结算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点人民法院起诉。
*.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出卖人逾期交货的行为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每日按逾交货物总价的*.*%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货物延迟交付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问题。
*、首次合作的供应商,中标后应缴纳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对公账户另附),签订合同后,该合同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质量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不计息支付,如出卖方未能按照买受方要求按期、按质供货,买受方有权根据采购邀请函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出卖方的违约金,且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本招标邀请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招标最终是否采购由招标方决定,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招标及中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报价单位在报价前必须仔细阅读上述条款,一旦报价并加盖公章,即表示同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
十一、设备招投标评分办法
(一)、招标管理小组
评标由招标人开标时组建的招标管理小组负责。
*、招标管理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过程中,招标管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招标管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评标
招标管理小组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定标
根据招标管理小组的评比结果,经招标人组织的决标会确定中标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商务资质评审:**分; *.技术评审:**分; *.价格评审:**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 商务资质评审(**分) | 投标方的资质文件(*分) | 根据标书资质综合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代理人投标)、企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后打印)、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国家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范围)】得*分,不满足得*分,其余附加资料如质量管理体系、银行资信证明、专利证书或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材料每优于一条加*.*分,加满*分为止。 | ||
投标方的财务状况文件(*分) | 根据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打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净利润每正一年加*.*分,加满为止;净利润每负一年减*.*分,减完为止。(以上加减分项非绝对,可根据现金流等参考项综合考虑后评分) | ||||
投标方的付款条件(*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每优于我方付款条件一条加*.*分,加满为止,每不满足一条扣*分(在*分的基础上),扣完为止。 | ||||
*.* | 技术评审(**分) | 技术参数与响应程度(*分) | 优(***分):全部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负偏离,提供相关证明。 | ||
平台功能(*分) | 优(***分):所提供的软件平台功能完全覆盖招标文件“软件平台功能表”中所有条目(用户管理、能耗统计、报警推送、数据大屏等),界面演示流畅,逻辑清晰。 | ||||
技术方案与实施方案(*分) | 优(***分):技术方案详尽,针对本项目有深入理解。实施方案计划周密,包含进度安排、人员配置、培训计划、验收方案等,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 ||||
实施、培训与售后方案(*分) | 优(***分)实施方案详尽、可靠,培训计划分层清晰(操作、维护、管理),承诺质保期≥**个月,响应时间(如****小时内响应,**小时到场)优于招标要求。提供详细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备品备件供应方案和长效技术支持计划。质保期内免费算法优化等要求,备件供应方案完善。良 (***分): 仅满足招标文件最基本的质保和售后要求。差(*分): 方案简单,售后承诺模糊或不满足关键条款。 | ||||
技术先进性及创新性(*分) | 优(***分):在满足所有功能的基础上,提出更具创新性的优化建议或应用(如**能效分析、更优的架构设计、扩展接口等),能带来额外价值。 | ||||
系统集成与信创符合性(*分) | *. 与设备智管平台集成:提供详细、可行的集成技术方案(如***接口设计、数据推送机制),确保数据双向无缝流动。方案清晰可靠得*分。 | ||||
质量控制及服务保障措施团队能力(*分) | *. 质量保证方案: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具体得力得*分,否则不得分。 *. 安全性与可靠性:方案是否包含高可用设计、数据备份与恢复、网络安全防护(等保合规)等措施,提供完整的网络安全方案(防火墙、***、访问控制、日志审计),明确数据加密传输存储措施,无条件承诺通过甲方网络安全检测并无后门,措施完善得*分,否则不得分。 实施团队组织合理,有丰富的数据采集系统实施经验,拟派的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 项目经理:具备***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满足得*分。 *.*. 技术团队:团队结构合理,有甲方行业经验。优秀得*分,良好得*.*分,一般得*分。 | ||||
业绩案例(*分) | 提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汇总表(时间逆序排列),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合同扫描件得*分。 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设备在线监测或智能工厂集成类项目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
*.* | 价格评分(**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量大于*家(含*家),需分别去掉有效投标数量**%(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剩余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量小于*家,取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格分的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上每上浮*%(含*%)扣*.*分,最低扣至*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上每下浮*%(含*%)加*.*分,最高加至**分。 | |||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管理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管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管理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