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9-22 00:00:00
根据采购单位内部相关规定,现就临平区公共文化共同体系列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参与。
一、采购名称:临平区公共文化共同体系列活动
二、招标编号:***********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杭州市临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临平区公共文化共同体系列活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本项目预算为**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时间、方式、地址及提供材料: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至下述地址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号***时代大观*号楼***室。
*、报名时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代表人或法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人对磋商采购活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磋商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且在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联系人:许苗艺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号市民之家*楼
*、委托代理:杭州中京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冯健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号***时代大观*号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