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协同巡灭火一体化装备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09-22
辽宁/本溪 变更澄清
无人机协同巡灭火一体化装备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本溪-2025-09-22 00:00:00





















无人机协同巡灭火一体化装备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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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协同巡灭火一体化装备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人须知表中**.*项:“纸质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 * 份,演示文件 * 份(*盘)。”变更为“纸质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 * 份(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演示文件 * 份(*盘)。”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质量保证期限及能提供原厂质保承诺函》中“为本项目所投产品提供不少于*年产品原厂质量保证服务”变更为“为本项目所投产品提供不少于*年产品原厂质量保证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以最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导致投标人制作文件有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时间后,供应商需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文件解密,应在**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电子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投标人需现场递交演示视频或***文档(*盘),投标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
*、若投标人**地址重复且无法合理解释,重复**地址的的投标人,一律做废标处理。※※※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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