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22 00:00:00
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北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盛世建筑装饰工程经营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白桦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北区悦来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城路***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宇明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长春村**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区*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渝北悦来实验学校(原重庆市渝北区悦来中学校)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询价文件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的*口***交换机第*、*项、核心交换机第*项、电源保护系统第*项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系采购人以非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的、未依法执行任何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检测报告作为询价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采购需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北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盛世建筑装饰工程经营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白桦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北区悦来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城路***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宇明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长春村**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区*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渝北悦来实验学校(原重庆市渝北区悦来中学校)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首地中学基础网络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询价文件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的*口***交换机第*、*项、核心交换机第*项、电源保护系统第*项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系采购人以非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的、未依法执行任何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检测报告作为询价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采购需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