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22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年度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年度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研的函》(江津储备整治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消除矿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矿区及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元帅大道**号。
本项目共涉及*个镇(街道)的**个废弃矿山地块,下发图斑面积*.*****㎡,实际损毁面积*.*****㎡。项目主要内容为消除矿山内危岩、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对矿山开采形成的裸露地层进行人工覆土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具体包括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土壤保护与修复、植被恢复、配套工程等,其中: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危岩清除****³,防护网****,警示牌**块,公示牌**块;
地形地貌重塑工程:简易结构房屋拆除***㎡,地表废弃物清理转运****³,场地挖填平整****.***³;
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购土****.***³,土地翻耕*.***㎡,人工细部平整*.***㎡,地力培肥**.**亩;
植被恢复工程:攀援植物种植***株,乔木种植****株,草籽播散*.*****; *.配套工程:新修挡土坎****,新修排水沟****,配套沉沙凼*口。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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