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
2025-09-22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
天津-2025-09-22 00:00:0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信息时间:*********】

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如下: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的(*)(*)(*)(**)里面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作业)》变更为《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琳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增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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