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
2025-09-11
福建/厦门 审批|立项|规划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
福建/厦门-2025-09-11 00:00:00
福建/厦门-2025-09-11 00:00:00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港翔安港区*#**#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港翔安港区*#**#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港区南部海域,建设范围自烟屿附近**'点至翔安港区连接水域外沿**点,通过改造现有航道满足**万吨级集装箱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长度约**.**公里,航道通航宽度***米,航道设计底部高程***.*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采用澳头理论最低潮面)。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清礁、航标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等另估投资)。
三、其他事项
*.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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