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9-22 00:00:00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号部分房产(***层)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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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号部分房产(***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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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别 | 房产 | ||
| 坐落位置 |
天津南开区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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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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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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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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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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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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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权证编号 | 南单国用****更*字第***号 | 免租期限 | *月 |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津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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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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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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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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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平均租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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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 价格说明 |
挂牌金额为***.**万元,租期共计**年,含*个月免租期。前*年年租金为**万元,后*年年租金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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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采取半年度支付方式,押金为*个月租金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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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处理 |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收到其支付的首期租金到账凭据后,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规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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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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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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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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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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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条件 |
*、出租方仅以该租赁标的现状出租,对于标的本身出现的包括但不限于裂纹、渗漏问题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管、线的质量和老化等瑕疵问题及各类潜在瑕疵不做保证,租期内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意向承租方成功办理承租摘牌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该标的完成实地勘察,了解知悉上述问题,认可挂牌公示的内容并同意以诸如出租方所述现状承租。
*、租赁期限为**年(含*个月免租期)。
*、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承租登记,办理承租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经出租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承租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并于承租资格确认后次日起*个工作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方具备意向承租方资格。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出租。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出方签订《房屋场院租赁协议》的。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个缴费周期租金(押二付六,共计*个月租金)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履行后续交易程序。
*、本项目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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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如为企业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出具本企业相关规模证明(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意向承租方如为个人,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需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意向方为个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资产证明不少于**万元)。
*.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同类项目运营案例(商业、公寓)不少于三个。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自行出资装修,并办理消防验收合格手续,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标的房屋初步经营规划以及改造方案。
*.具体租赁情况: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水电费、清洁费、维修等费用,自行办理消防安全检查验收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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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出租标的为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二至六层)。
*、.本次出租标的只有土地证,无房产证。
*、标的资产现场有原租户遗留电梯一部,电梯权利人为原租户,新承租方需同时购买电梯所有权,并与原租户协商购买电梯价格(不低于*.***万元),津诚资管将与新老承租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原租户在收到电梯购买费后支付其欠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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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 |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 支付行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