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5-09-21 00:00:00
[询比价采购]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
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处置项目
询比价公告(二次)
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处置项目,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采用中原云商询比价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城郊煤矿日常生产中会产生废矿物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条规定,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许可证的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城郊煤矿所产生的废矿物油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中属于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类别****,废物代码**********,是有毒、易燃的危害性的物资,需要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对该项目进行处置招标。
*、技术方案
处置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处置招标项目。物料明细中数量以现场过磅点数为准。
城郊煤矿废弃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预计) |
存放 地点 |
备注 |
* |
废矿物油 |
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
吨 |
/ |
城郊煤矿 危废库 |
签署合同期限为一年 |
*、项目地点:
城郊煤矿
*、技术标准:
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废矿物油进行处置。
*、验收标准:
处置结束后,以实际过磅量乘以处置单价/吨进行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回收费用。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环保资质认定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
*、运输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驾驶员驾驶证及押运人员资格证等其它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
*、中标处置单位负责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省内转移);
*、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需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请下载附件: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方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方案(报价表)
处置结束后,数量以现场过磅或点数为准,结算按实际发生量计算,由中标方向城郊煤矿支付回收费用。在处置方式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价格最高单位中标。
五、装运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车辆来矿拉运处置,乙方自行装运,装车费、运输费及食宿费由乙方承担,装车先后顺序由甲方确定。
六、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要求直接签署合同,期限为一年。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车辆来矿拉运处置,每延迟一天扣结算费用***元,如若发生环保事件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要求
乙方处置结束后,数量以现场过磅数为准,以实际过磅量乘以处置单价/吨进行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回收费用,在费用未确认到账禁止驶出城郊煤矿。
八、投标说明
*、投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投标方报名时不得存在报名或报价**地址、***地址雷同等具有围标嫌疑情况,否则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投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上报价。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水平、售后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中标单位。
*、本采购公告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城郊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人:马志超,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