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620250826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2025-09-19
重庆 变更澄清
50022620250826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2025-09-19 00:00:00
重庆-2025-09-1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再生水利用主管网工程(荣昌再生水厂*工业园)(一标段)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再生水利用主管网工程(荣昌再生水厂*工业园)(一标段)”的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因系统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机械土石方工程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前后不一致,现更正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诚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