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09-19 00:00:00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场地配套(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场地配套(园区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外场地配套(园区绿化)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绿化等内容。项目投资约***.******万元。 *、项目地点:兰陵县驻地。 *、计划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包含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和交易各方主体便利度,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移动 ***(**.*)已经运行,各方交易主体可扫码下载安装,通过手机端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在线签到、文件解密、观看开标直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投标人认真学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操作指南等资料,熟悉相关办理和操作流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兰陵县兰陵路*号 联 系 人:盛主任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十、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受理异议联系人:张工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受理异议联系人:张工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