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25-09-19
北京 变更澄清
【变更公告】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北京-2025-09-19 00:00:00
北京-2025-09-19 00:00:00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红梅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朝阳区太阳宫南街*号院*座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开展***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试验研究及方案设计,储罐外罐隔热材料性能试验研究,以及太阳能集热和隔热系统的协同效应研究,形成集热储能和隔热技术的研究方案,搭建基础实验平台对集热系统与隔热材料方案进行试验验证,并提出***储罐外罐太阳能综合利用的工程实施方案。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份业绩,业绩需满足如下条件:
(*) 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合同;或
(*) 已结题的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
(*) 合同或科研项目的内容为以下之一或之二:
*)太阳能集热器相关科研业绩;
*)光热利用相关科研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太阳能集热器研究或光热利用的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④验收文件。
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③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