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平治铁矿废弃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19
广西/来宾 中标结果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平治铁矿废弃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来宾-2025-09-19 00:00:00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平治铁矿废弃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平治铁矿废弃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平治铁矿废弃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润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采取原位物理阻隔风险管控的方式对废渣进行治理,具体包括场地整合、废渣原位物理阻隔、雨水截、排水系统建设、挡渣墙建设、生态恢复、废水处置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预中标人

广西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谢影(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潘国周(身份证号:******************;桂建安*************),蒙宇祥(身份证号:******************;桂建安*************

业绩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给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工程总承包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给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工程总承包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给排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工程总承包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宜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杰(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双莉(身份证号:******************;桂建安*************

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蔡玉叶(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赖俊化(身份证号:******************;桂建安*************

业绩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河池)(****://****.*****.****.***.**/******/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

投诉受理电话

************

一式*份。其中:招标人*份、招标代理单位*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份、交易中心*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