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5-09-19 00:00:00
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年月日 | ||||||||||||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 | ||||||||||||
采购人(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 ||||||||||||
供应商(全称):湖南则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娄底职院楚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 ||||||||||||
*、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 | ||||||||||||
*、项目内容:工程建筑面积为***.**㎡,主要包括楚怡文化馆、工匠文化馆、校史馆墙体拆除改造、新建墙面工程、天棚工程、安装工程、美工及浮雕工程等。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 ||||||||||||
*、是否分包:否 | ||||||||||||
*、项目负责人:杨勇 | ||||||||||||
*、联系电话:*********** | ||||||||||||
二、合同金额 | ||||||||||||
*、合同金额小写:*******.**元 | ||||||||||||
大写:壹佰陆拾壹万肆仟陆佰玖拾贰 | ||||||||||||
*、具体标的: 工程内容:工程建筑面积为***.**㎡,主要包括楚怡文化馆、工匠文化馆、校史馆墙体拆除改造、新建墙面工程、天棚工程、安装工程、美工及浮雕工程等。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 ||||||||||||
*、合同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 ||||||||||||
*、付款方式: | ||||||||||||
*全额付款: | ||||||||||||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捌万元整(¥*****.**),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或银行转账至采购人对公账户,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日内如果是银行转账的履约保证金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验收与结算: *.乙方要及时递交竣工验收书面申请报告,甲方在接到书面申请报告*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调整清单、具体使用要求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 *.验收方式为甲方后勤基建处、使用单位和乙方先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再增加甲方其他职能部门参加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重新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结算送审资料(满足审计要求)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日历日内送达甲方后勤基建处;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竣工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结算送审,报价须全面真实,结算送审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最终审计结论以甲方审计处审定金额为准。在《审计结论征求意见稿》发出*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作出回应(签字认可或递交不认可的书面报告),否则视同乙方认可《审计结论征求意见稿》结论,并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对报审金额超出审定金额**%以上部分,审计费用按审减额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水电费实行装表计量并按实收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签订合同后,主要材料及设备进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资料(符合结算审计要求)送达甲方确认后付足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足结算总额的**%,余款*%做为质保金,质保期(防水防渗漏工程质保期为*年,其他工程质保期为*年)满后如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则无息付清。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 ||||||||||||
三、合同履行 | ||||||||||||
*、起始日期:施工工期 ** 个日历日,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地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 ||||||||||||
*、方式:详见附件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 ||||||||||||
验收方式:详见附件 | ||||||||||||
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本合同协议书 | ||||||||||||
(*)中标通知书 | ||||||||||||
(*)投标文件 | ||||||||||||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其他合同文件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 ||||||||||||
附件:合同附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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