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9-19 00:00:00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心海城 (一期)**地块****集中商业运营权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心海城 (一期)**地块****集中商业运营权招商项目
招商公告
根据《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办法》(深坪国资规〔****〕*号)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受 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就 ******;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心海城 (一期)**地块****集中商业运营权招商项目 ******;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实施 交易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投人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心海城 (一期)**地块****集中商业运营权招商项目
招标人: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预计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以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审项******;运营规划方案******;预计的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为准。
项目内容:
*.项目物业位置及情况
项目物业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心海城(一期)**地块*栋****(集中商业***层),合计面积为*****.**平方米。
项目物业属于招商方及下属分公司的集体资产,面积权属占比分别为: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马东分公司*.**%、深圳市坪环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曾屋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禾场头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中兴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大万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鹤湖浪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黄沙坑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老围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禾学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黄果坜分公司*.**%、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牛角龙分公司*.**%。
项目物业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有房屋产权证书,有主体消防,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项目物业出租情况
项目部分物业(心海城一期**地块****一楼的*****、*****、*****、*****、*****及一楼拖二楼的*****,合计****平方米)已租赁给深圳市宏富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期限尚未到期,项目正式招商前将与原租户解除合同关系。目前,运营物业存在转分租情况,约*户分租户仍在使用,主要用途为餐饮服务、物流配送点。
*.运营年限
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为*年,无免租期。
*.运营方式
本项目由运营方负责对外招商、日常运营等具体运营管理,招商方不出资不参与具体运营管理,且招商方收取保底租金及招商项目物业租金分成。
二、招商底价【保底租金(含税)】:
(*)自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成交人每月向招商方支付固定保底租金*元/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以成交人报价为准);
(*)****年*月*日至****年*月**日,成交人每月向招商方支付固定保底租金*元/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以成交人报价为准);
(*)****年*月*日至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之日,成交人每月向招商方支付固定保底租金*元/月(****;***,***.**,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以成交人报价为准)。
三、租金分成(含税)
(*)自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之日起*个月(即至****年月日)为项目招商期,运营方每月向招商方支付固定保底租金,无租金分成;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一年)为市场培育期,运营方除每月固定保底租金外应将对外出租本项目物业实际收取租金金额的**%向招商方支付租金分成;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两年),运营方除每月固定保底租金外应将对外出租本项目物业实际收取租金金额的**%向招商方支付租金分成;
(*)****年月日至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之日(剩余期限),运营方除每月固定保底租金外应将对外出租本项目物业实际收取租金金额的**%向招商方支付租金分成。
四、公告期期
公告起始日期:****年**月**日**时**分
公告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五、交易保证金要求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
(三)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未被确定为成交方的竞投人,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集团在*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被确定为成交方的竞投人,在签订招商运营服务合同后,由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五)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
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商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竞投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商方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商方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此项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竞投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承诺项目成交后不转包,未经招商方同意不进行分包(证明材料: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七、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年**月**日 **时**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年**月**日 **时**分
交易文件获取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深圳交易集团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系统用户手册(意向方):*****://***.******.***/****/*******.****?*********=*******
集体企业电子标书查看工具安装包:*****://***.******.***/****/*******.****?*********=*******
集体企业要素投标工具安装包*****://***.******.***/****/*******.****?*********=*******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 网上 投标,采用 电子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交易文件》。
九、开标、评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谈判时间: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评标/谈判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号益科大厦*座**层
特别提醒:本项目将根据通过初步审查的竞投人确定最终交易方式,投标家数不足*家时也开标,请所有参与的竞投人在评标/谈判时间开始前提前在电脑登录集体企业要素系统并做好准备,如交易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将通过集体企业要素系统与竞投人进行谈判。
十、特别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物业内有*家转分租户占有、使用及经营,由招商方负责与原承租人协商解除本项目原物业租赁合同。竞投人须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竞投人同意承租后积极与次承租人沟通协商,优先考虑达成合作并接收次承租人。若成交人不能与次承租人达成合作,需招商方清租的,竞投人需给予招商方*个月时间进行清租,待清租完成交付物业给成交方,清租期间保底租金不变,若因原承租人或次承租人原因导致招商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清租完毕,成交方可与招商方协商延长交付物业时间或可选择放弃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权,但招商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此交易过程中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的定位仅限于提供平台及相关交易服务,与交易结果及若后续产生纠纷无关,成交方不得以此要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退还本次交易服务费。
(二)意向方参与竞投本项目视为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
(三)招商方将物业交付成交方后,由成交方承担项目内社会风险维稳责任,并承诺在同等出租条件下,分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如涉及清退项目内分租户的,成交方应协助招商方清租。
(四)成交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当地政策,了解物业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的全部风险。
(五)在运营期内,因政策、城市更新或旧改等原因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物业原有的物业或建筑物、设施的赔偿款归招商方。涉及需要提前搬迁的,成交方应无条件配合,搬迁补偿归成交方。
(六)成交方应按消防条例要求,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完善消防设施,保证物业消防设施具备日常正常使用,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消防责任险归成交方负责;
(七)水电、变压器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成交方不得以水电、变压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拒绝接收物业。
(八)项目物业水电燃气费用、物业费用、网络费用、保洁费用等等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九)成交方自担风险,包括使用招商方配置变压器带来的风险、安全隐患带来的意外风险及合同所提及的各项风险。
(十)成交人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成交方剩余运营期限,且成交人不得虚增租赁面积或以不合理价格收取水电和燃气等费用,分租合同、第三方承租人(如: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相关资料需要报送给招商方。为确保招商方知情权,如有变更需要及时报送招商方。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成交方剩余运营期限,成交方在运营期间与第三方产生经济纠纷、劳资纠纷、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招商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方负责处理。
(十一)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详见招商运营服务合同。
十一、异议/咨询、答复/澄清时间
异议时间: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至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澄清时间: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至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十二、其他补充事项
(一)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有*家及以上的,交易方式为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在评审小组推荐的*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自定法定标,确定最终成交人。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仅*家的,在评审现场转成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在谈判小组推荐的*名中标候选人中采用自定法定标,确定最终成交人。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仅*家的,在评审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评审方法为最高评标价法,授权谈判小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谈判时直接确定成交人。
(二)其他要求
*、异议事项: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号益科大厦*座办公**层。。
*、澄清事项:集体企业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三)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号)经营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费率,以预计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作为计费基数,以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审项******;运营规划方案******;预计的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为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
十三、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意向方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十四、联系方式
集体企业: 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方式: ***********
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号益科大厦*座办公**层
技术支持:*************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