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09-19 00:00:00
参照有关规定,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安吉县杭垓镇董家头乡宿设计装修及运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安吉县杭核镇和村村董家头。
*.项目规模:安吉县杭垓镇董家头乡宿设计装修及运营一体化采购项目,位于安吉县杭核镇和村村董家头,目前已完成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运营的房屋有:**幢房屋。结合周边地理位置,并融合当地文化,打造一家具有当地特色的民宿(或酒店)。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硬装装修、软装装修(含软装材料购置)及民宿(或酒店)运营。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含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
*.*硬装装修:共有**幢房屋,包括墙体砌筑、木门安装、地面、吊顶、墙面、阳台、水电、弱电设施设备、空调、卫生洁具、灯具等固定的,不能移动的装饰物及庭院景观提升。
*.*软装装修及开办费用(含软装材料购置):软装装修包括但不限于窗帘、家具、电器(不含空调)、床品、厨具、饰品等可以移动的、便于更换的装饰物,开办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筹建人员开支、企业登记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用、运营期间的易耗品、其他费用等。
*.*民宿(或酒店)运营:共有**幢房屋,包括民宿(或酒店)的日常运营、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建筑物及各类设施设备管理等内容。
五、招标限价
*.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万元。
*.硬装装修费:硬装装修费预算控制价为****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运营费:运营费用由中标人投入。中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运营收益形式结算给招标人,其余运营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六、合作模式:双方共同投入
*.费用投入
①设计费用:由招标人投入。
②硬装装修费用:由招标人投入。
③软装装修费用:由中标人投入。
④运营费用:由中标人投入。
*.运营收益
运营方按项目运营收益(或保底运营收益)的形式进行分配,招标人按如下比例分配,其余运营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第一阶段:正式运营开始之日起一年。
运营收益=第一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同时保证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不低于***万元(招标人第一阶段保底收益由投标人报价,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第一阶段年度经营收入的**%”和“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中标价”两者金额不一致的,取两者中的更大值进行结算。
*.*第二阶段:自第一阶段结束后的第一天起一年。
运营收益=第二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同时保证第二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不低于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万元。
“第二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和“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中标价+**万元”两者金额不一致的,取两者中的更大值进行结算。
*.*第三阶段:自第二阶段结束后的第一天起一年。
运营收益=第三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同时保证第三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不低于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万元。
“第三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和“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中标价+***万元”两者金额不一致的,取两者中的更大值进行结算。
*.*第四阶段:自第三阶段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至项目合作运营期限届满(****年*月**日,具体以宅基地使用权时间为准)。
运营收益=第四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同时保证第四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不低于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万元。
“第四阶段年度经营收入***%”和“第一阶段保底运营收益中标价+***万元”两者金额不一致的,取两者中的更大值进行结算。
*、运营其他要求
运营开始时间:本项目签订合同起,即将项目交付于运营方,装修及开办阶段不计算运营时间,该时间按**个月计算。签订项目合同**个月后开始正式运营,同时开始计算经营收入及经营收益分成。
支付方式:双方在项目运营六个月后需进行运营收益结算确认并支付,在年底统一进行年度结算。
项目经营收入:指对外经营项目所收取的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全部收入。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运营要求:具有民宿或酒店运营业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运营方。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家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禁止转包。
八、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号三楼)。供应商可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董自锌,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标书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营运方提供的民宿或酒店运营业绩(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表及报名费回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十、投标地点:安吉县胜利西路**号(第一国际城)*幢*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十二、开标地点:安吉县胜利西路**号(第一国际城)*幢*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委派)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 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账 号:********************
十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自锌联系电话:************传真:************
*、监管部门:产投集团项目管理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