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19 00:00:00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整,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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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东至升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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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含税)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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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金房物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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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含税)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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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东至杜娘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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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含税) |
*******.**元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号*栋***室,联系人:李从鑫、王书恒,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