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寓小院、北寓小居租赁住房项目智能化配置服务澄清、修改文件(一)
2025-09-19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北寓小院、北寓小居租赁住房项目智能化配置服务澄清、修改文件(一)
浙江/宁波-2025-09-19 00:00:00

北寓小院、北寓小居租赁住房项目智能化配置服务澄清、修改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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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北寓小院、北寓小居租赁住房项目智能化配置服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并下载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其他约定事项”修改为: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按(电汇、网银、支票、银行保函(采购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保险保单)方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提交合同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计元。

**.*.*所有设备完成供货安装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运维费*%的履约保证金及提交的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将原履约保证金(即合同金总额*%)无息退还乙方。

**.*.*运维期满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即运维费*%)无息退还乙方。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北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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