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09-19 00:00:00
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教育局
承包人(全称):河南汇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市药厂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药厂小学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与盘古山路交叉口东南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驿发改〔****〕***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工程内容:新建四层综合教学楼一栋,地下车库,门卫室、垃圾房、变电所、安全监控室及其他配套建筑,新建操场一个、大门、围墙及其它附属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仟零叁拾玖万叁仟零壹拾陆元叁角叁分(¥********.**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壹仟壹佰陆拾玖元贰角(¥*******.* 元);
(*)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叁万玖仟肆佰贰拾壹元肆角伍分(¥*******.** 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翟海霞。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教育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与地 址:林州市石板岩镇人民政府
西园街交叉口 院内北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李波法定代表人:王文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