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9-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厨房通风、烹饪、调理设备等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义乌市辰孜行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国际市场资料生产***区*****号
被投诉人*:东阳八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城南东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东阳市广福东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义乌市辰孜行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号一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重新投诉后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中标人所投产品“单头蒸包炉”、“电热推车蒸柜”的制造商未获得商用电热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诉事项*:中标人所投产品“燃气双头大锅灶”、“燃气双头矮锅炉”、“燃气三门海鲜蒸柜”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审慎、认真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一采购结果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东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