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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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本级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安局本级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 (二)特定要求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方式与地点: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将营业执照、采购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售价:***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号:*****************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发邮件至我公司,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五、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同城转账支票或电汇 *.*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号:*****************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在****年**月**日**时**分前足额缴纳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 (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号**幢*楼开标室,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冯婷婷、郑梦娜、张健楠、黄栋慧 电话:***********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号**幢*楼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