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9-18
福建/莆田 变更澄清
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莆田-2025-09-18 00:00:00
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 **:**:**】 【点击量:】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字体显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植物食用油大米):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于****年**月**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答复质疑,经复核合同包一、合同包二的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发现其中合同包一“莆田市荔城区诚豪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莆田市通勤贸易有限公司”三家未填写折扣率;合同包二“莆田市孝永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陆加叁商贸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诚豪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四家未填写折扣率,根据招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价,折扣率作为中标后最终供货的折扣率;因电子系统格式原因,无法在报价部分填报折扣率,未填报折扣率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故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为准,折扣率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的要求未填报折扣率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故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应作废标处理。根据复核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万以下部分按照*.*%,*******万部分按*.*%收取。按以上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账号— **** **** **** **** **。,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植物食用油大米)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于****年**月**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答复质疑,根据原评审专家复核情况,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因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作废标处理,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植物食用油大米)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植物食用油大米)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小麦粉调味品鲜等副食品以及日杂用品):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于****年**月**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答复质疑,经复核合同包一、合同包二的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发现其中合同包一“莆田市荔城区诚豪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莆田市通勤贸易有限公司”三家未填写折扣率;合同包二“莆田市孝永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陆加叁商贸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诚豪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四家未填写折扣率,根据招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价,折扣率作为中标后最终供货的折扣率;因电子系统格式原因,无法在报价部分填报折扣率,未填报折扣率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故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为准,折扣率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合同签订以投标折扣率为准。”的要求未填报折扣率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故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应作废标处理。根据复核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万以下部分按照*.*%,*******万部分按*.*%收取。按以上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账号— **** **** **** **** **。,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小麦粉调味品鲜等副食品以及日杂用品)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于****年**月**日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答复质疑,根据原评审专家复核情况,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因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作废标处理,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小麦粉调味品鲜等副食品以及日杂用品)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莆田市慈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小麦粉调味品鲜等副食品以及日杂用品)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慈康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白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桥街道东园西路****号西山小区*区*号楼*梯***、***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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