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5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2025-09-19
河南/商丘 变更澄清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5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河南/商丘-2025-09-19 00:00:00
项目名称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工程类 行政监管单位 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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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虞财采竞********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年**月**日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张玉玲,徐银辉,李传杰(采购人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经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国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贰仟肆佰叁拾捌元零贰分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名门城**号一单元****室

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亮亮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现变更为:

经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悦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火店乡文化路北段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崔博文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五、变更原因: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收到成交人河南国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放弃函。其放弃原因为:拟派本项目经理马亮亮(证书编号:豫****************),于****年*月**日**:**,在“民权县阳光学校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发布,该公司为中标单位,现自愿放弃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年虞城县刘集乡苏楼村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现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河南悦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现变更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河南悦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投标单位:河南悦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刘集乡刘集村

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南京路归德路交叉口宇鑫国际*号楼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谈判文件.***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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