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2025-09-19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浙江/丽水-2025-09-19 00:00:00

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次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变更公告(一)

招标序号:************

各潜在投标人:

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和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中“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竣工结算(*)结算相关条款“*)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保险费外,其他费用均不计取;工程保险费采用实报实销,按实结算,但不超过中标金额;”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保险费外,其他费用一次性包干;工程保险费采用实报实销,按实结算,但不超过中标金额;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竣工结算(*)结算相关条款“*)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等均不再计取;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和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不再计取;”修改为“*)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等均不再计取;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不再计取;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竣工结算(*)结算相关条款“*)本项目结算根据承包人上报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审定后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工程设计费、工程保险费不予下浮)作为项目结算价。”修改为“*)本项目结算根据承包人上报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审定后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不予下浮)作为项目结算价。

五、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标四、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一览”最下方增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招标人: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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