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19 00:00:00
重庆幼儿师专 *********年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网上询价公告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项目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本次维保服务期为*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次维保服务范围包含我校塘坊、小湾、梨园共*个校区。
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每月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系统巡检保养,并出具真实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书,维保记录在渝消服***上可查。维修保养报告书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当年维保服务完成后,中标人提供发票及相关手续,采购人按合同金额付款。全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否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将被列入我校黑名单。
本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公司将被列入我校黑名单,列入我校招投标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的自然人及其关联的公司不得参加我校所有项目投标,若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采购公告发布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工作日**:*****:**;供应商派往现场进行踏勘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人数不超过*人,并应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及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对各供应商在考查现场时遇到的任何事故或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费用。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