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夏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2025—2027年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9
湖北/武汉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夏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2025—2027年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武汉-2025-09-19 00:00:00

江夏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年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江夏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年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号

被投诉人:湖北万展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博雅豪庭住宅小区*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东华路*号

相关当事人:武汉和味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五里墩街世纪之鹰产业园六栋*区二楼

相关当事人:湖北华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幸福村*号幸福工业园

相关当事人:湖北公路客运集团宏基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特*号

三、基本情况

****年*月**日,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公司)向湖北万展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展星公司)就“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年中小学校食材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出质疑,后因不满万展星公司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书》。经审查,武商公司递交的《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通知武商公司补正;****年*月*日,武商公司向本机关递交补正《投诉书》;本机关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一:万展星公司及评审委员会以我司未提供“导航截图”为由否决我司投标,属于擅自提高评审标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该行为违法、违规。具体理由:招标文件存在自相矛盾,应作出对供应商有利的解释和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二:万展星公司的质疑答复回避核心矛盾,适用法律错误,其“质疑事项不成立”的结论依法无据;具体理由为片面曲解了招标文件和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三:投标文件导航截图属于重要佐证材料,应作重要提示和告知。
投诉事项四:质疑入围供应商武汉和味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味康公司)、湖北华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团公司)、湖北公路客运集团宏基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基物流公司)的实力,具体理由为上述三家公司的资质和能力与本项目相关招标要求有差距,并附企查查截图。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二、四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江夏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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