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19
河南/洛阳 招标采购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洛阳-2025-09-19 00:00:00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发布时间:********** **:**:** 打印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竞磋*********

*、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栾川政采磋商(****)****号**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辆执法执勤车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质保期:*年。

*、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 *** 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公安局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 ** 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幢*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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