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9-19 00:00:00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机场货站(以下简称“天府机场货站”)根据工作需要,现发布精密空调维保采购项目报名公告,诚邀具备合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成都天府机场货站精密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精密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三)采购编号:*****(*****)************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项目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骏业大道*号和宾朋街**号(两地相距约***)
二、采购需求:
需对天府机场货站**台精密空调进行维修保养服务,服务涵盖入场前检查并形成详细的健康管理台账,同时开展深度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日常检查与冷凝器清洁等维护保养操作,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耗材及详细的维保方案;提供专业的使用建议,并按时出具年度报告;提供**小时应急响应服务,确保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特定配件由货站负责采购,供应商负责安装与维保;其余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并提交详细的维修方案。签署*年服务协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维修保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税状况,近三年内(****年*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质量保证能力,有固定生产或经营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企业业绩证明:****年至今至少有*份承接精密空调的服务合同案例,包括不限于维修合同/订单、客户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年*至今参加中航集团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最终通过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完整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两份报告、一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四)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年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参加中航集团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的声明(格式自拟);
(五)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若无,则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度的三大财务报表;
(六)企业业绩证明:****年至今至少有*份承接精密空调的服务合同案例,包括不限于维修合同/订单、客户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开票票样(开具适用于本项目税率的发票,提供近期发票复印件,免税请说明情况)。
注:所有报名材料,每一页须加盖公章后扫描。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申请材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未在公告截止时间递交报名资料或资料不全者,将取消报名申请资格,不另行解释。
六、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七、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八、其他要求
(一)如项目报名供应商过多,我公司将召开资格评审会,结合项目需要确定备选供应商数量,根据排名择优录取;项目联系人将通知具备备选资格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时间地点;
(二)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国航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