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城市创建协调服务中心2025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5-09-19
陕西/榆林 招标采购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创建协调服务中心2025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陕西/榆林-2025-09-19 00:00:00
陕西/榆林-2025-09-19 00:00:00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创建协调服务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创建协调服务中心工作制服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春秋常服、制式短袖衬衣、短款防寒服、领带、硬肩章、套式肩章、臂章;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文明实践特派员配发相应的工作服;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创建协调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