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9-1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八一”慰问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好旺角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迎新街**号底商
被投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号国泰大厦*座
被投诉人*:卓越同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号西****号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昕河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新北路***号房屋*楼
***室
相关供应商*:洁净优品(天津)制衣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开里*号楼底商
***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第*包投诉事项*:招标要求是电解质饮料,中标单位是电解质水
第*包投诉事项*:康师傅茶饮料市值零售价*元一瓶,**一箱,中标单位价格**.**元,超出零售价*.**元每箱
第*包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天津昕河商贸有限公司是否有缴纳社会保障金
第*包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样品加湿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包投诉事项*:福临门商品属于大型企业商品,即使委托生产,也应该算大型企业产品,不应该写小型企业生产
第*包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是否可以销售食品类商品
(二)审查情况
****年“八一”慰问品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由投诉人*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万元,于****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第*包中标供应商为天津市昕河商贸有限公司,第*包中标供应商为洁净优品(天津)制衣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第*包投诉事项*、*、*,第*包投诉事项*。
第*包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