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9-18 00:00:00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有关规定,现就“交通安全综合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递交询价材料。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安全综合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询价内容及用途: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安全综合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为营造文明交通良好宣传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交通安全新风尚,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交通安全综合宣传服务”项目。该项目旨在创作独特、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作品,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不断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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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宣传策划与制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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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综合宣传服务 |
*.在省级电视专栏节目中宣传播出关于福州交警节目,累计播出不少于*期,合计时长不少于*分钟。 *.在省级电视节目播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视频不少于*条,并同步推送至所属新媒体平台。 *.制作*条福州交警宣传短视频,在省级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推送。 *.在全省同频覆盖的交通类广播的新媒体端制作推送不少于*条福州交警宣传短视频。 *.在省级交通类广播渠道播报福州交警整点出行提醒音频,每天不少于*次。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期间,配合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展执法及节日坚守岗位随警宣传*次,在省级媒体渠道刊播。 *.围绕福州交警工作重点进行主题策划,拍摄并制作视频推荐至中央电视总台客户端、中央政法委或公安部交管局等中央媒体(含新媒体)、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等渠道,累计刊发或播出不少于*条。 |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投标过程中若被查到失信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报价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二、其它补充事宜
*.提交报价时间:报价单位可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印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报价材料原件邮寄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号畅安大厦**楼
*.联系人: 朱警官
*.联系电话:***********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