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09-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济南理工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泉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邱庄村***号
*.被投诉人:济南理工学校、山东辉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王府庄***号、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号普利槐荫大厦***室
*.相关供应商:山东盛远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
*.当事人:山东滨州龙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对济南理工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山东盛远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的高压花洒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高压花洒的产品认证证书,其所提供的产品认证证书为厨房花洒洗地龙头。投诉事项*:山东盛远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明摇摆龙头,且未提供摇摆龙头的产品认证证书。投诉事项*:根据调查与问询,我单位合理怀疑山东盛远厨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龙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济南安顺诺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涉嫌串标嫌疑。投诉事项*:根据中标公告显示,中标单位山东盛远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搅拌机制造商为如东县恒宇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经与制造商如东县恒宇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沟通,发现山东盛远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制造商数据属于虚假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事项,本机关调阅审查了该项目招标资料,并进行了专家评议,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本机关认为: 针对投诉事项 *、*:经审查,并经专家评议,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及所附证书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的投诉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经审查,并经专家评议,目前并未发现相关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 针对投诉事项*:经审查,该投诉事项在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驳回该事项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