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09-19 00:00:00
供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供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采购包*(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参加踏勘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更正为:参加踏勘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由“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提供过军队包烧供暖项目)的数量,最多提供*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最多得标准分值”调整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包烧供暖服务项目)的数量,最多提供*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万元以上的合同得
标准分值的**%,最多得标准分值”。
业绩*由“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提供过军队包烧供暖项目)的金额。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基准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同类项目合计最高金额;业绩得分=同类项目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调整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包烧供暖服务项目)的金额。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基准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同类项目合计最高金额;业绩得分=同类项目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