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数据治理服务及校级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建设。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段;包*:数据治理服务;包*:校级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建设。
*.交付期(包*):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开发、调试及初验,上线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终验。
*.交付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
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 |
上海启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号*幢***室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郑州警察学院数据治理和院级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 |
招标文件第五章包含的所有内容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开发、调试及初验,上线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终验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镇、李天鹏、刘献华、王伟、朱晓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包段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警察学院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如意路*号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电话:*************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