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一体化质疑结果公告
2025-09-18
福建/莆田 中标结果
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A建设运维一体化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莆田-2025-09-18 00:00:00

*************** ****/*/** **:**:** ********************** 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 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建设运维一体化 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异 议 书

异议人名称: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 **号航兴花园*号三至五层

联系方式:雷鎏 电话:***********


被异议人: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福建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一、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年*月*日,被异议人发布“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建设运维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详见附件*],我公司依法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提出异议:

*、被异议人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不完整,被异议人应予以复核、纠正,应重新发布内容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析,我公司认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都会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按照被异议人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该是有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而被异议人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没有公示中标候选人完整的联合体成员名称;所以,被异议人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符合国家发改委和福建省发改委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相关规定,被异议人应予以复核、纠正,应重新发布内容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我公司(联合体名称: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与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年*月*日参加了“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建设运维一体化”项目的投标。被异议人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我公司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而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总得分为**.**分,为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对此有异议。

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根据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我公司经了解分析认为:

(*)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该是与浙江兴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兴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总得分最高只会得**.** 分,不会出现得分**.**的情况,是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评分错误导致的,被异议人应予以核实、纠正;

(*)根据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得分情况分析,其工程总承包部分得分最高只会得**.**分;

(*)根据在“克尔瑞集团****研究”官网公布的“****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和“****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数据,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浙江兴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中排名第*【详见附件*]、在“****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中没有排名【详见附件*];按照招标文件***页“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年*****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运维方)获得“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证书的,其中任*年排名第****名的得*分,连续两年排名第****名的得**分,在此基础上,其中任*年排名第****名的增加**分,连续两年排名第****名的增加**分,本项最高得分**分。有效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由克尔瑞集团****代建研究工作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及克而瑞地产研究”官网排行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所获奖项、荣誉公司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得分。]分析,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连续两年排名第****名的增加**分”及“由投标人提供由克尔瑞集团****代建研究工作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及克而瑞地产研究”官网排行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所获奖项、荣誉公司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得分”的规定、不能得分。所以,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得分应该为*+**=**分,其“其他因素”得分最高只会得**分。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招标文件*******页“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总得分: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其他因素评分分值**,**=**%;**=**%】,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总得分最高只会得**.**分【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分)***%+其它因素评分分值(**分)***%=**.**分],不会出现得分**.**的情况,是最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评分错误导致的,被异议人应予以核实、纠正。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请求被异议人暂停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请求被异议人对****年*月*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予以复核、纠正,重新发布内容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上述事实情况,请求被异议人对投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得分情况进行核实、纠正,确定我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重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盼。

三、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被异议人****年*月*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克尔瑞集团****研究”官网公布的“****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

附件*:“克尔瑞集团****研究”官网公布的“****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



国家发改委和福建省发改委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相关规定,附件*:“克尔瑞集团****研究”官网公布的“****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附件*:“克尔瑞集团****研究”官网公布的“****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
异议处理 ********** **:**:** ********** **:**:**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经核实,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暂停本项目的招投活动程序,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结果详见附件复评评标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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