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18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区****年马武镇石朝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区****年马武镇石朝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澄清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遗形式告知你们。本补遗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涪陵区****年马武镇石朝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全文已重新发布,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投标报价中*.*《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号)、《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农发[****]**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农发[****]***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渝财建(****]***号)、《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计价规则的通知>》(渝规资[****]***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定额人工单价及材料人力二次转运费和汽车超运距运输费的通知》(渝规资〔****〕***号)、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企业定额等资料。 (*)工程所需水泥、砂、碎石、块石、木材、汽油、柴油等主要材料均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月公布的涪陵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价格计算,并计入相应的运杂费。 人力运费计算:项目区涉及范围广,内部交通较为不便,大部分区域车辆无法到达,需进行人工二次转运,建筑材料才能到达施工地点,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材料二次转运距采用综合加权计算。并依据重庆市国土站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定额人工单价及材料人力二次转运费和汽车超运距运输费的通知》(渝规资〔****〕***号)的规定,计算人工二次转运费。 变更为:按《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农发[****]**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农发〔****〕***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部分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渝农办发〔****]*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渝规资〔****〕***号)、《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若引用的规范性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 *.*工程所需水泥、砂、碎石、块石、木材、汽油、柴油等主要材料均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月公布的涪陵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价格计算,并计入相应的运杂费。 人力运费计算:项目区涉及范围广,内部交通较为不便,大部分区域车辆无法到达,需进行人工二次转运,建筑材料才能到达施工地点,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本项目材料二次转运距采用综合加权计算。并依据重庆市国土站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定额人工单价及材料人力二次转运费和汽车超运距运输费的通知》(渝规资〔****〕***号)的规定,计算人工二次转运费。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四、招标文件中安全文明生产费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除外)。 以上补遗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澄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