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09-18 00:00:00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纬二路天桥跨铁路、顺河高架桥维改工程项目经理部聚氨酯混凝土询比价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纬二路天桥跨铁路、顺河高架桥维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纬二路天桥跨铁路、顺河高架桥维改工程项目经理部聚氨酯混凝土询比价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纬二路天桥跨铁路、顺河高架桥维改工程项目经理部聚氨酯混凝土询比价采购(采购编号:**********************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³)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 | 推荐顺序 | |||
单价(元/批)) | 合计(元) | |||||||||
* | ***** | 聚氨酯混凝土 | 各种型号 | ** |
| *****.** | *******.** | 第一名 | ||
合计 | *******.** | |||||||||
* | 聚氨酯混凝土 | 各种型号 | ** | 宁波森置建设有限公司 | *****.** | *******.** | 第二名 | |||
合计 | *******.** | |||||||||
* | 聚氨酯混凝土 | 各种型号 | ** | 江苏桥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第三名 | |||
合计 | *******.** | |||||||||
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 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春燕
地 址:济南天桥区中铁二十五维改项目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