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郴州市房产综合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
2025-09-18
湖南/郴州 招标采购
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郴州市房产综合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
湖南/郴州-2025-09-18 00:00:00

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郴州市房产综合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房产综合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
*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原采购需求中:★备注:
*.各岗位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必须依法为各岗位人员缴纳社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人员基本工资、社保费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行政办公费用、加班工资和福利费、税费和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上述各项报价必须在分项报价中明确并提供合理报价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除四害费用*****.**元为响应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加班工资和福利费按照国家**天法定节假日进行测算,即****元/**.**天×***%×**天×**人=*****.**元/年,此项费用为响应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税费至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总费用的*%进行测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号:****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全员全额按湖南省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数按关于公布****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人社规〔****〕**号)规定的****元/月,社保费用为****.**元/月/人。如供应商报价低于以上两项最低标准,视为不合格处理(总报价采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其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情况测算。
注:办公室会每月**日前对上一个月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一个月物业管理费。(如**分≤考核分数≤***分,则评价为优秀,足额发放上一个月管理费用;如考核分数≤**分,则按扣分比例扣除上一个月管理费用。重点问题实行单项考核,如因物业管理不当发生盗窃、火灾事件,每发生一起扣除下月管理费用的**%,情形严重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现更正为: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备注:
*.各岗位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必须依法为各岗位人员缴纳社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人员基本工资、社保费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行政办公费用、加班工资和福利费、税费和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上述各项报价必须在分项报价中明确并提供合理报价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加班工资和福利费按照国家**天法定节假日进行测算,即****元/**.**天×***%×**天×**人=*****.**元/年,此项费用为响应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税费至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总费用的*%进行测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号:****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全员全额按湖南省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元;医保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基数,社保费用为****.**元/月/人。如供应商报价低于以上两项最低标准,视为不合格处理(总报价采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其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情况测算。
注:办公室会每月**日前对上一个月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一个月物业管理费。(如**分≤考核分数≤***分,则评价为优秀,足额发放上一个月管理费用;如考核分数≤**分,则按扣分比例扣除上一个月管理费用。重点问题实行单项考核,如因物业管理不当发生盗窃、火灾事件,每发生一起扣除下月管理费用的**%,情形严重的(具体事项合同中约定),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何文娟 黄柳
电话:************
*、采购人
名称: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号
联系人:吕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东侧(府前华夏)***室
联系人:何文娟、黄柳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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